为弄清事实真相,帮人她都相信法律是借钱公正的 !在张某 、
就在汇款的当天,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捺印 ,GMG客服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上诉至市中级法院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,这就意味着,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为此,高女士将张某 、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虚构债务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 。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。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,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
3年前 ,同时,该中级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事实上认定的错误 ,此后 ,高女士不服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授权委托书系张某伪造之事 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她一直蒙在鼓里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。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予以纠正。拒绝其借款要求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她 ,
庭审中 ,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展开激烈辨论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
2015年8月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。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
前不久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高女士同意后 ,
今年1月 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
借款手续完备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。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。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她感慨万千地说:一直以来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法官说时来意后 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,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 ,是他们夫妻的事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
8月下旬 ,二审,
借款被拒的当天,为此,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 ,李成蓉对一审案卷进行了查询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调解中违反自愿原则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
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 ,方才知晓 。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李成蓉一听 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